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落实《关于印发2003年高职院校毕业生职业资格培训工程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3〕13号)要求,经高职院校和培训机构申报,由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会同有关技术支持单位组织专家进行审核,确立北京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等124家学校和培训机构为远程培训辅导站,主要针对2003年高职院校毕业生开展远程培训工作,现予以公布。
上述远程培训辅导站要根据远程培训统一要求,组织实施2003年高职院校毕业生职业资格培训工程中相关的培训任务,工程结束后,如需继续开展培训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学生培训结束后经考核合格,由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组织颁发《CETTIC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和《CETTIC职业培训合格证书》。该证书可作为学生申请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劳动力市场求职就业的凭证。其中,参加电子商务师、心理咨询师职业技能鉴定的学生须符合相应的申报条件。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会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当地高职院校学生参加远程培训,对上述远程培训辅导站要加强指导和监督,认真做好相应远程培训项目和有关职业资格鉴定的实施工作
二00三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