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并面向社会公布。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最低工资标准也就不同,即使在同一个省市,各区县标准也不同,而且都要进行定期调整。如北京市2002年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2.78元和每月465元;而2001年的标准分别为每小时2.6元和每月435元。又比如广东省,全省分为七类工资区,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为510元,七类地区为280元。因此,劳动者要清楚自己所在省份、所在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如果自己得到的工资低于该标准,即可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
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